随州市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三、办理对象
市直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四、办理程序
1、资料收集:单位或者职工在社保局工伤生育科备案后回去准备相关资料;
2、资料呈报:单位或职工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到社保局工伤生育科提交资料;
3、待遇领取:单位或职工在承诺时限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领取待遇。
五、申报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住院费用收据
3、医学诊断证明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
六、承诺时限
在资料齐全,缴费到位的前提下:5号以前申报的,于本月15日在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5号以后申报的于次月15日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
七、联系电话:0722-323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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