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作者:admin 日期:2016-12-12 浏览

一、办理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三、办理对象

市直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四、办理程序

1、资料收集:单位或者职工在社保局工伤生育科备案后回去准备相关资料;

2、资料呈报:单位或职工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到社保局工伤生育科提交资料;

3、待遇领取:单位或职工在承诺时限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领取待遇。

五、申报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住院费用收据

3、医学诊断证明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

六、承诺时限

在资料齐全,缴费到位的前提下:5号以前申报的,于本月15日在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5号以后申报的于次月15日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

七、联系电话:0722-323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