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以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南,经湖北省科技厅批准成立的首批“新型研发机构”之一。研究院以创新驱动、需求牵引、服务产业为发展宗旨,以应急和专用汽车行业为服务目标,开展专用汽车和移动应急类产品的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7个环节。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电子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1731207446@qq.com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 14 日至2024年8月 18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 何昕慧 ,联系电话: 15172782278 。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2024年 8月 19日上午09:00在随州市青年东路17号3号楼309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如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签字版;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④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 19 日。未按时到场参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部分。考试总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初试占40%,复试占60%。面试前2天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告知有关事项(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未达到3:1的,视情况核减招聘人数。若核减招聘人数后的岗位仍未达到3:1,经征求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1的专业相近岗位参加笔试,该岗位取消。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按初试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考生。比例内末位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对部分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视情况按照2:1的比例确定。若调剂后仍达不到2:1的,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可列入个人总成绩,视情况列为考察对象。
4.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和社会信用等情况。对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5.体检。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拟聘人选在市人社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有异议的不予聘用。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在招聘程序的任何环节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以上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 14 日。公告中职称、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有“以上”的,均含本年限。
3.本次考试在面试中增加加分项。符合任职条件中明确“优先”的,每项加2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每人加分不超过5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上岗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名下注册经营其他公司、占有公司股权,或为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隐形股东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