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保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毕业所在自然年)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小微企业标准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员明细表》;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复印件,创业就业登记证号码;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的明细账(单)。
四、联系方式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科,联系电话:3326257。
随州市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