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随州市商务执法支队(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市场管理中心更名及设立市商务执法支队的通知》(随编发〔2017〕22号)精神,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随州市商务执法支队(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面向原随州市市场管理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聘岗位及数额
市商务执法支队公开考聘5名商务执法岗位工作人员。
二、公开考聘范围及对象
市商务执法支队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原随州市市场管理中心具有事业职工身份的在职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综合协调能力;
4、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12日8:00至6月21日17:00。
2、报名地点:市商务局商务执法支队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3586990。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考聘公告,报名时需提交《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原市市场管理中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页下载《公开招聘表格》压缩文件,解压后将电子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存放在《公开招聘表格》--《报考人员照片》文件夹内,然后填写《招聘报名表》文件夹下《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勿修改文件夹结构和报名表格式。
(二)资格审查。市商务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指派专人接受报名,对报名表和报考所需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对审查合格的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名并加盖市商务局公章。
五、笔试、面试和总成绩
笔试由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聘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审核、聘用
1、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市商务执法支队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商务局审定后,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不低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市商务局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
2、市人社局根据审核情况发布聘用通知,市商务局根据市人社局聘用通知,指导市商务执法支队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2、本公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阮青青 咨询电话:3596391
附件:公开招聘表格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