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即日起,随州市就业局开展优秀青年创业人物评选,同时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就业部门申报。

    优秀青年创业人物需符合以下条件:在随州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两年以上,吸纳员工7人以上,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有较好业绩和声誉,社会反映较好。全市评选优秀青年创业人物20名,每人给予两万元奖励。2013年受省、市表彰的“创业明星”直接纳入奖励范围。

    同时,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的对象及条件是2012年以来毕业的大学生,在本市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补贴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随州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优秀青年创业人物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组织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随州市推进全民创业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业办)。符合申报创业扶持补贴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创业办申报,广水市委托广水市就业局指派专门科室审核受理。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1月29日。联系人:夏银华,电话:0722-3238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