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规划展览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是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展示城市发展历程和成果,负责城市规划公示及查询、交流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随州市规划展览馆单位发展的需要,经市城乡规划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规划展览馆讲解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学历及专业: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专业:城市规划、旅游管理、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师范类)等相关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音质纯正,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亲和力,应变能力强,有志于从事展馆讲解服务工作。
4、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拥有导游证、讲解员职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者(二甲及二甲以上)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3、报名地点:随州市规划展览馆(白云大道市委西侧);
4、报名材料:
(1)《随州市规划展览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领取);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后发现弄虚作假一律辞退。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为百分制,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3名拟聘人选,经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1名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由随州市规划展览馆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七、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人员,不予正式入编。本次招聘对象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按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随州市规划展览馆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