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广大道,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如下人员:

  一、聘用人数:4人。

  二、聘用岗位:新闻、文秘专业3人,计算机专业1人。

  三、聘用条件:

  (一)

  1、年龄在22—30周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熟悉使用办公系统软件。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

  四、聘用待遇:实行基本工资(1950元/月)加工龄工资(50元/月)加绩效工资(1000元/月)的薪酬制度,并按当地社平工资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公司托管并签订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向市人民检察院派遣。

  五、应聘流程:采取报名、政审、考试应聘的方式。

  1、报名:打电话报名,发送邮件投寄简历或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日期截止2016年6月10日。

  联系人:刘年生

  咨询电话:0722—6887313;15997859183

  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广大道(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人事管理部)。

  2、政审:面试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命题写作与计算机应用相结合。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人事管理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