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0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名临时文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岁以下,男女不限;

  2、诚信敬业、踏实肯干、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自律能力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3、要求有文字工作经验,在纸媒、网站等媒体上发表过多篇自己作品。

  二、人员管理

  1、按有关聘用人员规定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1个月;

  2、聘用人员的管理按我院临时人员管理。

  三、待遇

  待遇面议。

  四、联系须知

  可随时来我院报名,报名时要求携带本人作品;

  联系人:0722-3316408 章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