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1371,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在一年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现对截止目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5家,办理分公司备案1劳务派遣单位及分公司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一、获得行政许可的单位

序号

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证书编号

1

随州市富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随州市擂鼓墩大道108

1220130001

2

随州市家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随州市沿河大道87

1220130002

3

广水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广水市应办永阳大道283

1220140001

4

随县弘运人力资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随县神农大道南端大同街1

1220140002

5

随州市添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舜井大道71单元2207

1220140003

二、分公司备案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1

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开发交流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

随州市解放路195号格林豪威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