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方案
日期:2019-04-01 浏览
随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71号)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多规合一一块蓝图管理格局,并以此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统一规范的项目建设条件,达到建设许可条件后,由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随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方案。

  一、实现多规合一的初步蓝图

  (一)执行多规合一2019年,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现两个规划的基本融合,为申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提供前提保障。

  1.完成全市范围城乡规划集中建设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扩展边界的融合统一,形成城乡建设用地管制空间边界红线划定的一张蓝图管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2.完成全市范围城市扩展边界内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本融合统一,两个规划共同明确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建设用地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3.完成全市范围城市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布局的初步融合,将不能满足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布局需求的区域,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可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进行年度调整,实行动态融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规范项目建设条件。在规划管理过程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对每个地块制定统一规范的项目建设条件,将统一确定的建设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以此作为先建后验的监管标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实现多规合一的深度融合

  (一)推进政府部门改革和相关职能整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自然资源利用相关规划职能进行归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二)完善规划体系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林业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划进行多规合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以此形成一套指标体系”“一张蓝图”“一个信息平台管理。各部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编制部门专项规划。

  一套指标体系:协调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目标,形成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指标体系,根据城乡发展边界等管制分区的不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和目标,制定相应规划与管制指标体系,保障各类国土空间管制分区实施。

  一张蓝图:将多规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条件等信息参数融合到一张底图上;在用地分类、开发强度测算、开发适宜性评价、三区三线(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上形成统一技术标准,高度融合。

  一个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多规合一管理信息协同互通机制,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与行政审批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及时沟通,为实现多规合一高效的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

  (三)完善法制建设。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多规合一主要载体的法律地位,统一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指标约束标准,完善相关规划编制规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用地申请审批的部门联审机制,从用地选址开始,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选址、审查、审批。从工作组织、协调会商、完善制度、实施管理方面,构建市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和监管工作机制,制定部门间协作管理流程,制定协调消除多规管理过程中存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加强多规合一长效运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