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赛 见习记者杨冬梅 通讯员杨林
■外出就餐,是否被设“最低消费”?本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目前,新规实施已经10余天,本地餐饮企业落实情况如何?“最低消费”是否得到彻底根治?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探访
禁设“最低消费” 个别酒店“不听话”
10日上午,记者假称要预订一个20人左右的包厢,并就此走访了城区10余家酒店、餐厅。
走访发现,绝大多数饭店表示在新规实施以前,就已经不再设立最低消费,但在部分酒店,包厢、雅座设“最低消费”的情况仍然存在。
上午10时许,在汉东路附近的一家大型酒店,记者向前台服务员询问是否有最低消费时,服务员称,在20个席位的包厢就餐最低消费为800元。“20个人肯定不止消费800元,设了也相当于没设。”服务员解释。当记者问其是否知道本月起餐饮企业均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情况时,该服务员回答:“没有接到通知,目前还不知道。”
在烈山大道附近的一家茶餐厅,记者以订餐的名义向服务员询问时被告知,餐厅散座就餐没有最低消费,但卡座最低消费98元。
外出就餐,你被设过“最低消费”吗?当天中午12时许,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4位市民表示曾遭遇最低消费。
在随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和朋友在烈山大道一家餐厅消费,想坐卡座以便商谈事情,可服务员告知卡座有最低消费,虽然她点的单和最低消费金额差额并不大,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声音
面对新政实施 商家褒贬不一
取消“最低消费”,餐饮企业怎么看?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商家对此表示支持。
解放路一家西餐厅经理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随州的三家分店都没有“最低消费”,所以新规的出台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他介绍,餐厅根据需求设置了一人台、两人台、多人台及大包厢,包厢不规定最低消费,主要是提供给有需要的顾客,顾客一般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位置就坐。
“我们是大众餐饮,没有设定最低消费,包厢也是按顾客人数来安排。不过,有时有些顾客人数少却要坐包厢,服务员会委婉劝阻。取消‘最低消费’这一政策对我们的经营不会有影响。”烈山大道一家酒店负责人如是说。
也有商家表示,一刀切地取消“最低消费”,给商家经营带来了压力。一商家坦言,在包间消费和在大厅消费,环境不同,顾客享受到的服务待遇也不一样,包间一般会安排固定的服务员进行一对一服务,增加了酒店成本。“没有‘最低消费’,来几个人却占着大包厢怎么办?仅有的包间服务不了有需要的人,也负担不了经营成本。”
说法
酒店若有违规 商务部门将处罚
事实上,“最低消费”被叫停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早在去年1月,市工商局就已约谈本地21家大中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叫停酒店“最低消费”。
曾都区消费者委员会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属于强制性消费,市民遭遇这些“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投诉。
他称,一般在受理市民投诉之后,消委会对市民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若违法违规事实存在,会对该企业发出劝喻函,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接到投诉的情况看,平时消费者面对“最低消费”,不少人选择忍气吞声,主动投诉的并不多。但这位负责人也指出,法规对于商家坚持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而本月正式实施的新规,则弥补了这项空白。《办法》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民遭遇‘最低消费’,可掌握证据后及时拨打3596392投诉。”市商务局外经科科长孙斌告诉记者,随州商务部门已在积极贯彻落实新规定,目前已在广水启动新规的试点工作,待试点成功后,将在曾都、随县全面进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