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为认真贯彻涉法涉诉信访实施意见,随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首办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来访做到从受理、审查、移送、办理、督办、反馈以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逐案落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明确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是信访事项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初步审查、转送、交办、书面告知等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依法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能一次性办结的,坚决处理到位,决不进入复查复核,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健全完善领导包案制。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疑难案件实行“一把手”亲自包案,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规定包案领导在处理案件中做到亲自听案情、查材料,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问题处理的时限,做到接手一件、处理一件、息诉一件。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已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严格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凡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认真或有实体错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并与单位评先、评优相挂钩,确保对已处理或已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健全完善摸排清理制度。将工作关口前移,坚持不定期开展本单位有上访趋势问题的摸排清理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尤其是重要节点、敏感时期落实“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定责任期限”及时进行排查,并对摸排清理处理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范于未然,力争预防或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办法》规定,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答复、复查、复核三个重要环节,符合终结条件的终结后报司法部备案。经三级答复后,上访人不服,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上访人员通过诉讼来解决。
健全完善困难帮扶救助制度。对已终结或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一些无政策依据但确有生活困难的上访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通过慰问、捐助、发放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等多种帮扶手段,帮助上访人员解决实际的生活困难,打消上访人员“信访”的念头。
通过法律援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生活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上访人员,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困难信访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今年至目前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首办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来访做到从受理、审查、移送、办理、督办、反馈以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逐案落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明确首次接受信访事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是信访事项受理阶段的首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初步审查、转送、交办、书面告知等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依法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能一次性办结的,坚决处理到位,决不进入复查复核,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健全完善领导包案制。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疑难案件实行“一把手”亲自包案,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规定包案领导在处理案件中做到亲自听案情、查材料,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问题处理的时限,做到接手一件、处理一件、息诉一件。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已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严格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凡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认真或有实体错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并与单位评先、评优相挂钩,确保对已处理或已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健全完善摸排清理制度。将工作关口前移,坚持不定期开展本单位有上访趋势问题的摸排清理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尤其是重要节点、敏感时期落实“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定责任期限”及时进行排查,并对摸排清理处理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范于未然,力争预防或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办法》规定,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答复、复查、复核三个重要环节,符合终结条件的终结后报司法部备案。经三级答复后,上访人不服,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上访人员通过诉讼来解决。
健全完善困难帮扶救助制度。对已终结或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一些无政策依据但确有生活困难的上访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通过慰问、捐助、发放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等多种帮扶手段,帮助上访人员解决实际的生活困难,打消上访人员“信访”的念头。
通过法律援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生活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上访人员,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困难信访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今年至目前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