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检察机关三措并举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会议后,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做到三个到位、打通三个关口、落实三项机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 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优化控申队伍,人员充实到位。结合控申工作实际,调整控申干部队伍,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政治水平、法律素养过硬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一线,从组织层面为涉法涉诉工作深入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二是领导带头接访,矛盾化解到位。各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中的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积案要有领导亲自包案,亲自过问,全力化解。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基础保障到位。随州市两级检察院重新建设总面积1000余平米的受理接待中心,接待场所的安保检测设备、录音录像设备24小时工作,确保信访接待场所的安全保卫及接处访工作的规范;视频接访系统要真正发挥作用,减少群众奔波之苦,检察信息公开的宣传内容要实时更新,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法律知识。
打通三个关口 规范诉访分离
一是畅通 “入口”。按照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将符合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的信访件从普通信访件中分离出来,进行统一受理、专门登记;利用“12309”统一受理电话、视频接访系统、“随检在线”QQ检察官等新兴媒体实时为群众解疑解惑;建立“人访、信访、网络访、电话访、手机访”五位一体的信访模式,让涉检信访案件的“入口”更加通畅。二是联通“接口”。控申部门切实发挥对内监督,对外协调的作用,加强内、外部执法办案衔接机制,将属于本院管辖的涉诉类案件,及时导入诉讼程序,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跟踪、流程监控,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不出现梗阻。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事项控申部门要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或及时将群众信访件转有关机关处理,并告知信访人,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不在本环节出现梗阻。三是疏通“出口”。在答复申诉人办理结果的同时,注重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减少由“诉”变“访”的新案发生;对经依法处理、解释疏导,信访人仍缠访缠诉的,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终结办法》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作信访终结处理。
建立三项机制 确保改革实效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进入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将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分为身体健康风险、政治风险、身份风险、案件性质风险,信访风险及舆情风险等六大类,将风险级别设计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等三个级别。办案人员对发现的办案风险随时制定或修改风险级别及预警方案,对经积极做工作仍有上访可能的,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向控申检察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共同制定处访预案,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建立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对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组织有关专家与申诉人共同进行公开论证,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三是建立救助工作机制。积极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有关精神,转变工作观念。变当事人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关注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中刑事被害人需要救助的信息,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前得到救助。
夯实工作基础 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优化控申队伍,人员充实到位。结合控申工作实际,调整控申干部队伍,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政治水平、法律素养过硬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一线,从组织层面为涉法涉诉工作深入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二是领导带头接访,矛盾化解到位。各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中的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积案要有领导亲自包案,亲自过问,全力化解。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基础保障到位。随州市两级检察院重新建设总面积1000余平米的受理接待中心,接待场所的安保检测设备、录音录像设备24小时工作,确保信访接待场所的安全保卫及接处访工作的规范;视频接访系统要真正发挥作用,减少群众奔波之苦,检察信息公开的宣传内容要实时更新,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法律知识。
打通三个关口 规范诉访分离
一是畅通 “入口”。按照诉访分离工作要求,将符合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的信访件从普通信访件中分离出来,进行统一受理、专门登记;利用“12309”统一受理电话、视频接访系统、“随检在线”QQ检察官等新兴媒体实时为群众解疑解惑;建立“人访、信访、网络访、电话访、手机访”五位一体的信访模式,让涉检信访案件的“入口”更加通畅。二是联通“接口”。控申部门切实发挥对内监督,对外协调的作用,加强内、外部执法办案衔接机制,将属于本院管辖的涉诉类案件,及时导入诉讼程序,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跟踪、流程监控,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不出现梗阻。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事项控申部门要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或及时将群众信访件转有关机关处理,并告知信访人,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不在本环节出现梗阻。三是疏通“出口”。在答复申诉人办理结果的同时,注重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减少由“诉”变“访”的新案发生;对经依法处理、解释疏导,信访人仍缠访缠诉的,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终结办法》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作信访终结处理。
建立三项机制 确保改革实效
一是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进入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进行风险预警评估,将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分为身体健康风险、政治风险、身份风险、案件性质风险,信访风险及舆情风险等六大类,将风险级别设计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等三个级别。办案人员对发现的办案风险随时制定或修改风险级别及预警方案,对经积极做工作仍有上访可能的,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向控申检察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共同制定处访预案,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建立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对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组织有关专家与申诉人共同进行公开论证,增加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三是建立救助工作机制。积极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司法救助制度的有关精神,转变工作观念。变当事人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关注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中刑事被害人需要救助的信息,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前得到救助。
下一条:
随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