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对企业实施社保补贴助推就业发展
据悉,自2014年1月1日起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随州市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为了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就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市就业局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享受政策对象的认定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标准为企业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补贴是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中惠及面最广,成效最显著,激励性最强的一项扶持政策。不仅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还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更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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