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08-19 浏览
关于印发曾都区推进“免证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现将《曾都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曾都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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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推进“免证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 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围绕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点、 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 执法检查等领域应用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力度推进证 照(证明)电子化进程,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供需对接,依托数 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无证利民”,提升电子 证照(证明)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证照(证明)应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坚持以应用为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 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 “重复证明” “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清理。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 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数据共享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 ?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坚持服务优先。要以满足群众需求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 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困扰群众“办证多、 办事难”问题,把该减的减下去,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坚持协同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统一部署, ?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注重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 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 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 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 项时,需要提供的由行政机关颁发的证照、行政机关或其他机 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 料。本方案所称“免证办”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全 区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 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提供纸质证照或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免提交。

()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随州旗舰店” APP服务、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支撑平台,多渠道推进“免证办”探索电子证照(证明)对社会应用的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区、 镇(街道)二级覆盖,试点推进向村(社区)的延伸,全面推广“免证办”场景。

三、重点工作

()强化支撑服务平台应用

加强随州市电子证照(证明)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强化电 子证照制发、数据共享、部门核验能力。配合省、市级实现与 省证照平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 社会化应用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的实时汇聚和上传, 保障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业务数据互通共享、同步更新。依托“鄂汇办随州旗舰店”APP 实现掌上亮证,构建电子证明信任价值体系和电子证照(证明)线上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8月中旬前完成)

()加强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和数据汇集

在前期电子证照工作基础上,区政数局、区司法局分别全 面梳理各级各部门可制发的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清单(详见附件《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未覆盖清单》),主要包括能够证明拥有主体身份、资质、资格或权利的各类批文、证件、执 ()照、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凭证类文件,向区电子证照 (证明)库归集,实现证照(证明)模板的标准化、统一化制作。建立健全证照(证明)数据长效汇集机制,做好证照(证明)的认领录入工作,确保已归集的证照(证明)数据全面、 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8月中旬前完成)

()确认“免证办”事项清单

各级各部门立足工作实际,梳理能够利用数据共享、告知 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替代取消的电子证照(证明)事项,形 成本级本部门《免证办事项清单》,报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 理局汇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领域所需电子证照事项清单,报 区司法局汇总行政执法检查领域所需电子证明事项清单,按照 “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将具备条件的事项清单发布到 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司 ?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8月底前完成)

()规范“免证办”办事流程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免证办”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和规范政 ?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规程、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公布, 接受办事群众监督。要持续规范电子化归档,在事项办结后连同办理结果实时归集,固化形成电子档案,将电子档案作为电子证照(证明)库的有效补充。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8月底前完成)

()分类推进“免证办”实施

1.推动数据共享,减掉一批证明。强化电子证照(证明) ?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组织政务服务审批单位优化有关业务 ?流程、调整办事指南等,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线上共享、线 ?下亮证应用。拓展社会化领域,鼓励提倡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 企业、学校、医院提报电子证照(证明)应用需求,在保证数 ?据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电子证照(证明)的社会化应用。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9月底前完成)

2.落实告知承诺,承诺一批证明。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 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申请 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 律责任,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加强事 中事后核查监管,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 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9月底前完成)

3.实施部门核验,核验一批证明。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办理 制度,对能通过部门间核验的,畅通核验渠道,设定部门核查约定书,通过电子证照(证明)共享服务平台、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9月底前完成)

()推进向基层的延伸与社会化拓展

全面推进区、镇(街道)“二级覆盖”,试点推进向村(社 ?区)的延伸。加强镇(街道)证照(证明)归集。 ?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9月底前完成)

水、电、气、教育、医疗卫生等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所属行业、系统公共服务机构开 展证明梳理和清理,确保同步推进,按时完成。 (牵头单位: 区水利和湖泊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9月底前完成 )

()推进“免证办”服务常态化

1.坚持服务优化常态化。凡是采取以个人承诺方式取消的 证明事项,加强后续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坚决防止出现“开具 证明停开、办事环节仍要、群众办事更难”的现象。推进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深化高频事项“一链办理”,通过一表申请、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减材料、 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审批服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2.畅通投诉监督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曾都区“免证办” 工作投诉监督方式,公开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证明事项办理方

面的投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3.加强信用监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承诺人履行 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 励力度,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对存在不良记 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 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四、完善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 织推动全区“免证办”工作,动态调整全区“免证办”事项清单,指 导协调、督促调度各项工作部署,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优化业务流程,调整办事指南等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推动本领域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强化要素保障。对政府资金支持的电子证照应用项目,在项目评审验收中要把电子证照应用成效作为重要内容。围绕电子证照应用所涉及的业务、管理、技术、制度、安全等重点领域,统筹政府、企业等资源,为试点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专项督 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或者在工作完成后,仍向企业和群众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强化安全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构建数据质量保 障机制,保证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区政数局要切实加强技术保障,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存储及应 用的全流程监管,及时提供可核查的完整信息,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安全可控。

()强化推广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证照应用,推广批文、证明、鉴定报告、申请书、 承诺函等凭证性文件的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标准化,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收集群众、工作人员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电子证照应用的获得感。同时,要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的宣传,对已成熟实现电子应用的及时进行社会公示,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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