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18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暨电商扶贫奖补办法
为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济业态,努力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现就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奖励资金,结合广政办函〔2015〕41号文件要求及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市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电商人员培训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套服务。筹备组织农商互联推介活动、网货展销会、网商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电子商务专业展会活动,不断推广本地特色优势产品,促进本地农特产品网购网销交易额稳步增长。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5万元。
(二)农村电商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对面向本市农村实施电商物流仓储暨农产品上行仓储物流,仓储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对接镇村综合服务站80个以上,提供仓储物流便捷服务。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二、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新模式项目
(三)(重点)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在全市贫困村特别是51个重点贫困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网购购销(代购代销)、缴费支付、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引导宣传及其他服务。运行3个月以上,每月网购网销在1000元以上,对每个自建或租赁场地建设村综合服务站(点)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电商扶贫产品开发项目。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项目,以“电商+基地+农户(贫困户)”经营模式,或以金融扶贫方式,或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无限量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帮助贫困村开发适合电商销售的农副产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农特产品,并建立产品购销、代销关系实施电商扶贫的电商企业。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60万元。
(五)精准扶贫电商特色村:在重点贫困村建有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有1处电商培训场所,活跃网店数达到10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20人以上,年实现网络交易额100万元以上,拥有1个农产品品牌,逐步实现农民“五不”出村。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5万元。
(六)电商扶贫宣传: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计划组织参加网商对接会、农商互联等活动,以及本地农特产品上行推广、宣传等,予以经费支持。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14.6万元。
三、全市第二批电子商务品牌培育
(七)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有机、绿色及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四、“荆楚优品”推广项目
(八)支持“荆楚优品”系列宣传推广,对参加各类电商展会、优质农特产品评选及网上宣传推广活动,打造“荆楚优品”公共品牌。该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5万元。
五、资金拨付管理
(九)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电商组发〔2015〕1号文件精神,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由广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后,组织商务、财政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验收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
(十一)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由各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实施计划,经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实施主体项目完工后,申请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