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教发[2014]17号曾都区教育局关于进步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
日期:2018-06-27 浏览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曾教发[2014]17号

关于进步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


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经研究决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解放路以南,龙门街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河延伸至汉东路以西,西护城河以东至汉东路。

2、东关小学: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舜井大道以西(不含铁树社区)。

3、聚奎门小学:解放路以南,龙门街延至市中心医院东护城河以东,汉东路以北,原铁路以西。

4、岁丰学校:西护城河至汉东路以西,獗水河以东,青年路以南。清河路以南,沿河大道以西,青年路西头以北,白云河堤以东。

5.铁树学校:青年路以北,沿河大道以东,烈山大道以西,清河路以南范围及原楚风社区、铁树社区。

6、五眼桥中学:清河路以北及北郊辖区。

7、五眼桥小学:舜井大道以东,解放路东段以北,原铁路以西,青年路东段以南;清河路以南,烈山大道以东,青年路东段以北。

8、清河路学校:清河路以北,獗水河以东,原铁路以西。

9、实验中学: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铁树社区除外);解放路以北,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南,原铁路以西。

10、文峰学校:初中部为解放路以南,316国道至文峰路以西,西护城河到汉东路至沿河大道南端以东;小学部为汉东路以南,沿河道以东,文峰路垂直延伸至河堤以西。

11、八角楼中心学校:316国道以东至文峰路垂直延伸至河堤以东东城范围;城南新区。

12、文峰塔小学:文峰路垂直延伸至河堤以东;城南新区。

二、有关说明

1、学校招生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必须严格按,上述范围招生。2、城区学校招收城区户口的学生以家庭住址(指监护人)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3.进城经商(指有营业执照)和进城务工(指已购房或有长期租房协议且在城区交养老保险两年以上)人员子女入学,按居住地到相应学校就读。

4、小学新生入学。各学校不得以未在本校附属幼儿园入园为由,拒收本范围内学生或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其它的费用。

5、所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定班额、定班数、定人数,严格学籍管理制度。

三、解释权属区教育局普教科

曾都区教育局毗2014年5月22日

曾都区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