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一园十基地”相关政策解读
日期:2017-12-19 浏览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鼓励措施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除省级奖励外,随州再按年度到位资金的5%、最高250万元的奖励。
    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业和高校院所在随州建设或牵头组建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除省级奖励外,随州再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
    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承担的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重点新产品研发项目,在项目研发成功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产业化之后,市政府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对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专用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可通过立项方式,对中标单位给予50万元内研发经费补贴。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随创业。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协议或与用人单位持续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满两年,并首次在随州境内购买住房的,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2.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共有十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分别是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就业社保补贴、房租水电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随州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随州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10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成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按政策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房租和水电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
    大学毕业生直接到随州企业工作的,除企业工资外,政府按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最长期限为3年。在随州企业工作满3年并在随州购买住房的,按照博士3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首次购买住房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3.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项目落户优惠政策
    土地规划:鼓励采用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取得厂房土地。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贡献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标准的70%执行。对优质工业项目,根据投资进度,分期分批给与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设备购置补贴。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或税收强度超过25万元/亩的工业项目,补贴后的用地成本不高于4万元/亩。
    资金支持:随州高新区设立随州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招商引资、企业升级改造、自主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每年专项奖补资金的增幅不低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幅。
    服务平台:对入驻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实行“全程代办、跟踪服务”。随州高新区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市级一类平台,积极服务园区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