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强化主官主责抓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费征收
“开展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就是兑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承诺的具体体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精准锁定‘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奋斗目标,全力抓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21日上午,随县县委副书记李经发向全县干部发出动员令,标志着随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11月21日上午,随县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各镇(场)长、管委会主任和分管领导,各镇(场)人社服务中心、地税分局、财政所、卫生院(医院)主要负责人,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金出席并主持会议。
李经发指出,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中央有号召、强县有要求、群众有期盼,要强化主官主责、主办主抓、主管主导,切实履行行政主官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将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在全县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参保征缴目标实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随县辖区范围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随家庭整体参保缴费。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8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适当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县政府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一般贫困户”参保个人缴费资金每人补贴90元,个人缴费90元。
2018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明年5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鼓励城乡居民尽可能选择高档次缴费,引导其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人均缴费增长率。
据悉,2017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70.56万人,筹集医保基金4.34亿元。今年前10个月,全县共有205.41万人次的城乡居民获得基金补偿3.57亿元,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了21%,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31.07万人,征收保费4685.78万元,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13.16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金1.21亿元,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大好局面。
(随县人社局 祁波、彭萍、肖书超)
11月21日上午,随县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各镇(场)长、管委会主任和分管领导,各镇(场)人社服务中心、地税分局、财政所、卫生院(医院)主要负责人,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道金出席并主持会议。
李经发指出,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中央有号召、强县有要求、群众有期盼,要强化主官主责、主办主抓、主管主导,切实履行行政主官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将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在全县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参保征缴目标实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随县辖区范围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随家庭整体参保缴费。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8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适当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县政府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一般贫困户”参保个人缴费资金每人补贴90元,个人缴费90元。
2018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明年5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鼓励城乡居民尽可能选择高档次缴费,引导其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人均缴费增长率。
据悉,2017年,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70.56万人,筹集医保基金4.34亿元。今年前10个月,全县共有205.41万人次的城乡居民获得基金补偿3.57亿元,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了21%,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31.07万人,征收保费4685.78万元,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13.16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金1.21亿元,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大好局面。
(随县人社局 祁波、彭萍、肖书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