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为了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病能得到医治,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曾都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保障待遇水平。
一是全额资助参保。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且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
三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贫困人口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累计5001-30000元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60%,30001-100000元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70%,100000元以上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80%。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不得以贫困人口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和其他倾斜待遇,冲减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额度为35万。
(曾都区医保局)
一是全额资助参保。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且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5%。
三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贫困人口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累计5001-30000元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60%,30001-100000元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70%,100000元以上部分政策内报销比例80%。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不得以贫困人口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和其他倾斜待遇,冲减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额度为35万。
(曾都区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