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保费基数申报、核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社保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230号令
三、办理对象
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单位
四、办理程序
1、年度核定:每年初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核定结算科申报核定。
2、按月核定: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人员增减变化表到核定结算科申报核定。
3、经审核,申报基数符合政策要求的开具《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4、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到地税服务大厅缴费。
五、申报资料
1、具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财务报表、职工工资报表;
2、具有单位法人代表和职工签字的《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表。
六、承诺时间:资料齐全受理,当天办理;如有县(市、区)转移人员办理时间顺延。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0722-322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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