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对全市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查
8月15日,随州市环委会印发《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市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是继8月9日至8月10日市委市政府联合督查后,由市环委会组织的第二次督查。督查组由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带队,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围绕随县吴山镇、万和镇石材产业突出环境问题、广水市孝昌王店出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省“双交办”和省第十二环保综合督查组督查发现的其他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蹲点进驻、定点督查”。
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和环保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问题,市环委会将及时梳理报送市政府,需要追究党政政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严肃查处,涉刑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