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社局查处一起工伤虚报案件
近日,曾都区人社局查处1起工伤认定虚报案件,为社会保险基金挽回60余万元损失。
去年年底,曾都区某建筑公司职工突发脑溢血死亡。公司谎称其在办公室商讨员工工资时发病,到人社局申报工伤,并找到相关人“证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多处疑点,经过仔细分析和多次摸排走访,最终确定证人证言均属捏造,避免了工伤保险基金流失。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晓艳)
去年年底,曾都区某建筑公司职工突发脑溢血死亡。公司谎称其在办公室商讨员工工资时发病,到人社局申报工伤,并找到相关人“证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多处疑点,经过仔细分析和多次摸排走访,最终确定证人证言均属捏造,避免了工伤保险基金流失。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