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广水市民政局均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admin 日期:2016-01-07 浏览

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表彰通知,其中随州市民政局、广水市民政局均被授予2013年至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全市民政系统2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彰显了随州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随州民政系统逐步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热心奉献,共同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助推全市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