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推行退役士兵安置“两纳入”、“一改革”新举措
为大力推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依法安置,随州市积极作为,推行退役士兵安置“两纳入”、“一改革”新举措, 在全市形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合力。
一是将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直责任目标考核。随州市目标办将在2015年市直责任目标考核中,赋予安置政策落实情况一定分值,通过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安置政策在各级各部门落实力度。二是将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大督查范围。经报请随州市政府同意,市政府督查室将于每年11月底以前,联合编办、民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大督查。三是改革“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机制,实行依法安置、阳光安置。经随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2015年在全市实行退役士兵“两考”式安置模式,并以市政府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随州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暂行规定》,全面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各项工作。(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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