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无证驾驶摩托车已造成多人死亡
作者:admin 日期:2015-08-26 浏览
典型案例:1月11日18时04分,31岁的黄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交通大道高新区星燃加气站门前路段,在避让前方停车下客的公汽时,因操作不当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15日15时30分许,沈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驶至新316国道沙河村十九组路段时自行摔倒,严重受伤。6月18日,沈某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月8日8时05分许,51岁的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至淅河镇某路段时,与68岁的行人魏某相撞,造成魏某当场死亡。
    7月13日15时30分许,38岁的陈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316国道汲水湖村路段时,坠入路外排水渠沟中,当场死亡。
    交警解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此,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在驾驶机动车前,一定要依法取得驾驶证。
    目前很多摩托都是无证驾驶,有的二手车摩托车本身没有相关的购买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更无从谈起。由于存在侥幸心理,不少人在购买后并未到交管部门考取驾驶证,使得摩托无证驾驶情况较其他车辆多。交警介绍,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技能不过关,缺乏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因为没有交强险,赔偿问题也不能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