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民政局规范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作者:admin 日期:2015-08-20 浏览

为保障低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规范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近日随州市民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去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力度。一是要规范公示场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在驻地,按照省民政厅统一要求设置固定公示栏。二是要明确公示主体。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评议产生的拟保障对象,公示主体为村(居)民委员会;经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保障对象,公示主体为各县(市、区)民政局。三是完善公示内容要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将拟享受低保人员和经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保障对象的组别、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拟保障人口、月拟保障金额、评议小组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随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