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国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随州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决定重大事项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着力,监督在服务大局、注重实效上着力,代表工作在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上着力,自身建设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上着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推进“法治随州”进程,加快建设“圣地车都”、“神韵随州”作出新的贡献。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国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随州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决定重大事项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着力,监督在服务大局、注重实效上着力,代表工作在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上着力,自身建设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上着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推进“法治随州”进程,加快建设“圣地车都”、“神韵随州”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