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民生
近日,从随州市社保局获悉,我市自2013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以来,政策运行平稳,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力的缓解。据统计,截至10月底,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有1464人次城镇居民因此受益,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二次赔付总额达到1038万元,人均7090元。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于2013年年底正式启动实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不另行缴费,参保患者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内医疗费用除去起付线后个人自付超过8000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的比例进行赔付: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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