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位市民致电本报反映:随州解放路从电信、移动卖场,到服装店、普通商店,各种高音喇叭吆喝声此起彼伏,盛夏炎热天,高音喇叭的吵闹声着实让人吃不消。针对市民的投诉,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探访 窗户紧闭难挡高音喇叭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区解放路实地探访,从原交通局十字路口径直走到大十街两个公交车停靠点,记者发现,沿街两旁商铺几乎家家门前摆放着不同大小的音响或喇叭,为促销而吆喝,高分贝的音响声,让走过这条街的市民怨声载道。
长期在解放路中段的修鞋师傅张先生表示,商家在门口弄个音响,招揽客户,也无可厚非。但是音响弄得这么响,的确是让人接受不了!
当日中午1时,记者来到解放路邻街的龙门街一银行住宅楼黄姓女士家,记者发现,她家客厅、卧室靠背街道,即使紧闭窗户还是难以忍受外面的高音喇叭声。黄女士苦诉说,节假日、双休日,街头喇叭声更加严重,长期搅得她全家人中午无法午休,晚上无法入睡。
据了解,像黄女士家这样长期受噪声困扰的沿街住户不在少数。“从早上8点多钟开始,就有高分贝的促销喇叭声音响起,闹得我头疼不已,家里刚出生的孩子,常常被喇叭声吵醒。”家住解放路原商业局的桂女士同样也是一肚子苦水:她楼下的音响店,从早到晚的音乐声让她的耳朵饱受折磨。
回应 监管有难度 执法有苦衷
噪声扰民为何不止?29日,记者电话采访随州市城市管理局,一相关人员表示,针对街头喇叭招揽顾客的噪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似乎也有苦衷:一是没有具体可执行的权限,二是没有处罚权,只能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劝导和教育为主,现场责令适当控制音量,无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对此,记者又来到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该办公室一周姓工作人员表示,建筑噪声、工业噪音在他们管理范围内,像街头高音喇叭、市区内机动车辆鸣笛所引起的噪音,属商业噪音,由公安机关管理。“今年以来,市民因噪声拨打110报警求助多起,可警察前脚走,商家后脚又开始播放,涛声依旧,治理上有一定难度,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随时发现,随时查处。”一辖区警方工作人员表示。
对策 查处噪声扰民有法可依
随州市政协委员苏明表示,噪音治理,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作为主要执法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必须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严格执法。因为在店外摆放的摊位及音响均可视为经营设施,对商家摆放在店外的音响可按店外经营的行为作出处罚,先警告,重犯者处于最高限额的罚款并没收音响。对于在店外天花板上的固定喇叭,必须限期拆除。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实行社区、街道办事处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让制造噪音的商户和企业加强自律,主动降低和消除噪音污染。
此外,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那些经劝阻后拒不改正的,要及时查处,采取强制手段,遏制噪声扰民问题的发生。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弥补单个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权限而造成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