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的说明
职称申报评审必须遵循严格的操作程序。
一、职称申报控制数的分配
按照相关规定,各地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由省职改办统一分配,各县、市、区和地市直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控制数由地市级职改办统一分配,各县、市、区和地市直主管部门的职称申报控制数再分配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地市直主管部门自主决定。主管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职称申报控制数不能私自调用,如有私自调用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人的评审资格。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申报控制数(评审单)不能申报评审职称。企业单位、民营单位、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申报控制数限制。
为了增强职称申报控制数分配的透明度,2013-2014年度随州市职改办以文件的形式把省职改办分配给我市的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一次性分配到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职改办,做到了“指标公开,阳光操作”。
二、职称申报评审的要求
职称材料申报、评审必须经过“四关”:
(一)申报关
1、个人申请。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审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根据专业技术本人的资料和业绩表现,依据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人数多的单位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量化评分标准,确定申报对象,并在本单位公共场所公示一周以上合格后,才能上报。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根据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依据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对象,并在本部门公共场所公示一周以上合格后,才能上报。
(二)审核关
评审材料需要经过多次审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查;
2、主管部门审核;
3、县(市)级职改办审核;
4、地市级职改办及有关部门联合初审(高、中级职称);
5、省职改办预审(高级职称)。
经审核并公示合格后评审材料才能进入评委会评审。
(三)公示关
1、所在单位公示;
2、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公示;
3、地市级职改办公示(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省职改办公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评审关
高、中级职称必须经过评委会评审才能具备法定效力。高级职称由省职改办组织评审;中级职称由地市级职改办组织评审。评审时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审核申报材料、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大会表决的形式进行。评委会拥有申报人员是否通过的决策权。
三、几点说明
(一)目前职称评聘实行的是有计划的评聘机制。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实行控制数调节,职称评审按比例淘汰,职称聘用实行按岗聘用,被聘用的才能兑现职称工资。
(二)人社部门在职称评审组织过程中,始终坚持照顾基层、行业兼顾、地区平衡。在职称申报控制数的分配上,向县、市、区基层倾斜;在评委的抽取上,兼顾了市直和县市区的平衡。
(三)职称工作是一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工作,市职改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将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一经查实,将坚决取消被检举人的职称任职资格。联系电话:0722-3231507,电子邮箱:401632155@qq.com。
一、职称申报控制数的分配
按照相关规定,各地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由省职改办统一分配,各县、市、区和地市直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控制数由地市级职改办统一分配,各县、市、区和地市直主管部门的职称申报控制数再分配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和地市直主管部门自主决定。主管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职称申报控制数不能私自调用,如有私自调用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人的评审资格。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申报控制数(评审单)不能申报评审职称。企业单位、民营单位、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申报控制数限制。
为了增强职称申报控制数分配的透明度,2013-2014年度随州市职改办以文件的形式把省职改办分配给我市的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一次性分配到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职改办,做到了“指标公开,阳光操作”。
二、职称申报评审的要求
职称材料申报、评审必须经过“四关”:
(一)申报关
1、个人申请。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审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根据专业技术本人的资料和业绩表现,依据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人数多的单位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量化评分标准,确定申报对象,并在本单位公共场所公示一周以上合格后,才能上报。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根据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依据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对象,并在本部门公共场所公示一周以上合格后,才能上报。
(二)审核关
评审材料需要经过多次审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查;
2、主管部门审核;
3、县(市)级职改办审核;
4、地市级职改办及有关部门联合初审(高、中级职称);
5、省职改办预审(高级职称)。
经审核并公示合格后评审材料才能进入评委会评审。
(三)公示关
1、所在单位公示;
2、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公示;
3、地市级职改办公示(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省职改办公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评审关
高、中级职称必须经过评委会评审才能具备法定效力。高级职称由省职改办组织评审;中级职称由地市级职改办组织评审。评审时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审核申报材料、小组讨论、无记名投票、大会表决的形式进行。评委会拥有申报人员是否通过的决策权。
三、几点说明
(一)目前职称评聘实行的是有计划的评聘机制。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实行控制数调节,职称评审按比例淘汰,职称聘用实行按岗聘用,被聘用的才能兑现职称工资。
(二)人社部门在职称评审组织过程中,始终坚持照顾基层、行业兼顾、地区平衡。在职称申报控制数的分配上,向县、市、区基层倾斜;在评委的抽取上,兼顾了市直和县市区的平衡。
(三)职称工作是一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工作,市职改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将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一经查实,将坚决取消被检举人的职称任职资格。联系电话:0722-3231507,电子邮箱:4016321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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