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出台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
作者:0722ren 日期:2014-05-08 浏览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美育教育,激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活动,随州市出台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多类考生可获中考总分加分的政策性照顾,最多可加20分。


    办法规定:参加省级中学生运动会和省教育厅举办的黄鹤美育节,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中考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者,中考每人加15分、10分、5分。参加省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考生,经考核品行良好且有就读志愿的,可保送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参加黄鹤美育节录相送评节目获奖者和美术作品送评获奖者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市级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中考分别加15分、10分、5分,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者,中考每人加8分、5分、2分。


    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编钟美育节,获得现场表演文艺节目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演员,中考每人加8分、5分、2分;大合唱节目获得一、二等奖的主要学生演员(指领唱),中考每人加5分、2分,其他学生演员中考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省级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获得前三名者,中考加15分、10分、5分。


    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子女,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儿子、“双女户”女孩,四级以上肢残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分加5分。父母均为农民户口的农村独生女儿,中考总分加10分。


    烈士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总分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中考总分加10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优录条件者,取最高分值项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