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城区2月16日23时起“禁鞭”
作者:admin 日期:2014-02-14 浏览

昨从随州市“禁限鞭”办公室获悉,2月15日(正月十六)23时起,随州城区将恢复全面“禁鞭”。

据介绍,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7时至23时为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时段。市“禁限鞭”办公室重申,随州城区禁放区为国家机关,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等场地,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繁忙路段等人口密集场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8大区域。

限放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迎宾大道以北),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曾都经济开发区(殡仪馆、公墓除外);在限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2月15日23时后,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必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将剩余烟花爆竹装箱封存,违者将由安监、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收缴及处罚。同时,凡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随州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的,可以拨打110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100至200元的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