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1256位患者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607万元
作者:0722ren 日期:2013-12-23 浏览

      “我去年在西城卫生院体检时发现肝脏有问题,经上级医院确诊是肝血管瘤,住院手术新农合报销19126元,这次又领到410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金!”12月11日,曾都区合管办、中华联合财保公司工作人员在西城办事处草店子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场发放大病保险金时,社区居民余珍国领取到大病医疗保险金时高兴地说。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是2013年区政府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参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报销后,其自付累计的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的按照比例给予大病保险赔付。个人自负合规费用8000元以上至3万(含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封顶线达到30万。


    至11月底,我区共有1256位参合患者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607万元。